【资料图】
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济银罚决字〔2023〕10号)显示,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齐鲁银行”,股票代码“601665”)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:1.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;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3.违反商户管理规定;4.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;5.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;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7.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;8.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。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齐鲁银行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363.78元,罚款2975000元。
同日公布的济银罚决字〔2023〕14号显示,葛萍(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葛萍罚款15000元。
济银罚决字〔2023〕14号显示,李振军(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)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违反商户管理规定。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李振军警告,罚款50000元。
以下为原文:
标签:
Copyright @ 2001-2013 www.caixunnew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财经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-1
网站所登新闻、资讯等内容,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,转载请注明出处
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,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: 291 32 36@qq.com